一、 开展情况
截至5月中旬,管理区共转移牧区人口64人,全部为自主转移,其中:整户转移4户8人,分散转移56人,办理一卡通4户8人,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户。培训农牧民243人,其中:引导性培训85人,技能性培训158人(内蒙古化工学院订单式培训60人,汽车驾驶员、酒店服务员等98人)。
二、工作措施
1、建立健全人口转移服务体系
按照行署办《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转移农村牧区人口服务体系的通知》(锡署办发[2008]27号)文件要求,管理区牧区人口转移办公室挂靠在管理区生态办,人员编制4名,其中: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,工作人员三名,场镇设立人口转移服务站,各站配备工作人员2名,现正在积极筹备人员招录等。
2、修改完善政策
为认真贯彻落实盟委、行署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管理区地区实际,按照加强青年农牧民就业培训、提高农牧民子女受教育程度、推进和提高老年农牧民社会保障水平的总体思路,对《乌拉盖管理区引导扶持牧区人口转移实施办法》,进行了修改完善,现已下发。
3、宣传引导
为使广大牧民群众转变观念、了解政策,管理区生态办印制发放人口转移相关政策传单1000余份,《乌拉盖管理区农村牧区“两转双赢”实用读本500》多册,接受农牧民咨询30多人次,电视台定时播放牧区人口转移相关新闻,巴镇组成“两转双赢”宣讲团下乡进行巡回宣讲,使牧民群众逐步加深对人口转移优惠政策的了解。
4、转移培训
一是要选派专人与区内外各职业培训院校积极联系,做好培训基地认证工作,为农牧民转移培训提供更多科目选择,二是做好培训补贴资金发放工作,保证培训资金按时足额发放,三是利用本地师资培训力量积极做好引导性和技能性培训,增强转移农牧民遵守法律、法规、依法维权的意识。